中元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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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祖母之死

我的祖母之死 一 一个单纯的孩子, 过他快活的时光, 兴匆匆的,活泼泼的, 何尝识别生存与死亡? 这四行诗是英国诗人华茨华斯(williamwordsworth)一首有名的小诗叫做“我们是七人”(weareseven)的开端,也就是他的全诗的主意。这位爱自然,爱儿童的诗人,有一次碰着一个八岁的小女孩,发鬈蓬松的可爱,他问她兄弟姊妹共有几人,她说我们是七个,两个在城里,两个在外国,还有一个姊妹一个哥哥,在她家里附近教堂的墓园里埋着。但她小孩的心理,却不分清生与死的界限,她每晚携着她的干点心与小盘皿,到那墓园的草地里,独自的吃,独自的唱,唱给她的在土堆里眠着的兄姊听,虽则他们静悄悄的莫有回响,她烂漫的童心却不曾感到生死间有不可思议的阻隔;所以任凭华翁多方的譬解,她只是睁着一双灵动的小眼,回答说: “可是,先生,我们还是七人。” 二 其实华翁自己的童真。也不让那小女孩的完全:他曾经说“在孩童时期,我不能相信我自己有一天也会得悄悄的躺在坟里,我的骸骨会得变成尘土。”又一次他对人说“我做孩子时最想不通的,是死的这回事将来也会得轮到我自己身上。” 孩子们天生是好奇的,他们要知道猫儿为什么要吃耗子,小弟弟从哪里变出来的,或是究竟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;但人生最重大的变端——死的现象与实在,他们也只能含糊的看过,我们不能期望一个个小孩子们都是搔头穷思的丹麦王子。他们临到丧故,往往跟着大人啼哭;但他只要眼泪一干,就会到院子里踢毽子,赶蝴蝶,就使在屋子里长眠不醒了的是他们的亲爹或亲娘,大哥或小妹,我们也不能盼望悼死的悲哀可以完全翳蚀了他们稚羊小狗似的欢欣。你如其对孩子说,你妈死了,你知道不知道——他十次里有九次只是对着你发呆;但他等到要妈叫妈,妈偏不应的时候,他的嫩颊上就会有热泪流下。但小孩天然的一种表情,往往可以给人们最深的感动。我生平最忘不了的一次电影,就是描写一个小孩爱恋已死母亲的种种天真的情景。她在园里看种花,园丁告诉她这花在泥里,浇下水去,就会长大起来。那天晚上天下大雨,她睡在床上,被雨声惊醒了,忽然想起园丁的话,她的小脑筋里就发生了绝妙的主意。她偷偷的爬出了床,走下楼梯,到书房里去拿下桌上供着的她死母的照片,一把揣在怀里,也不顾倾倒着的大雨,一直走到园里,在地上用园丁的小锄掘松了泥土,把她怀里的亲妈,谨慎的取了出来,栽在泥里,把松泥掩护着;她做完了工就蹲在那里守候——一个三四岁的女孩,穿着白色的睡衣,在深夜的暴雨里,蹲在露天的地上,专心笃意的盼望已经死去的亲娘,像花草一般,从泥土里发长出来! 三 我初次遭逢亲属的大故,是二十年前我祖父的死,那时我还不满六岁。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可怕的经验,但我追想当时的心理,我对于死的见解也不见得比华翁的那位小姑娘高明。我记得那天夜里,家里人吩咐祖父病重,他们今夜不睡了,但叫我和我的姊妹先上楼睡去,回头要我们时他们会来叫的。我们就上楼去睡了,底下就是祖父的卧房,我那时也不十分明白,只知道今夜一定有很怕的事,有火烧、强盗抢、做怕梦,一样的可怕。我也不十分睡着,只听得楼下的急步声、碗碟声、唤婢仆声、隐隐的哭泣声,不息的响音。过了半夜,他们上来把我从睡梦里抱了下去,我醒过来只听得一片的哭声,他们已经把长条香点起来,一屋子的烟,一屋子的人,围拢在床前,哭的哭,喊的喊,我也捱了过去,在人丛里偷看大床里的好祖父。忽然听说醒了醒了,哭喊声也歇了,我看见父亲爬在床里,把病父抱持在怀里,祖父倚在他的身上,双眼紧闭着,口里衔着一块黑色的药物他说话了,很轻的声音,虽则我不曾听明他说的什么话,后来知道他经过了一阵昏晕,他又醒了过来对家人说:“你们吃吓了,这算是小死。”他接着又说了好几句话,随讲音随低,呼气随微,去了,再不醒了,但我却不曾亲见最后的弥留,也许是我记不起,总之我那时早已跪在地板上,手里擎着香,跟着大众高声的哭喊了。 四 此后我在亲戚家收殓虽则看得不少,但死的实在的状况却不曾见过。我们念书人的幻想力是比较的丰富,但往往因为有了幻想力,就不管生命现象的实在,结果是书呆子,陆放翁说的“百无一用是书生”。人生的范围是无穷的:我们少年时精力充足什么都不怕尝试,只愁没有出奇的事情做,往往抱怨这#p#副标题#e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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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志摩

2002年广东高考优秀作文:宽恕别人,就是解放自己_1000字

  当一只脚踏在紫罗兰的花瓣上时,它却将香味留在了那只脚上。这就是宽恕。  一个精神病人闯进了一位医生家里,开枪射杀了他三个花样年华的女儿;他却仍为那精神病人治好了病。这也是宽恕。  宽恕别人对我们来说并不困难,却也不容易。关键的是,心灵是如何的选择。当一个人选择了仇恨,那么他将在黑暗中度过余生;而一个人选择了宽恕的话,那么他能将阳光洒向大地。古语常说:“知错能改,善莫大焉。”既然如此,面对一个人在无意中犯下的错误,我们为何不能宽恕呢?  当我们的心灵为自己选择了宽恕的时候,我们便获得了应有的自由。因为我们已经放下了仇恨的包袱,无论是面对朋友还是仇人,我们都能够赠以甜美的微笑。佛道中常讲究缘分,在众生当中,两个人能够相遇、相识,那便是缘分。当你们如果因为仇恨而相识,不可否认的是,在你们的心里已经牢记住了对方的名字,如果你因为整天想着如何去报复对方而心事重重,内心极端压抑,那么倒不如放下仇恨,宽恕对方。或许,因此你可以多一个可以谈心的好朋友。每一个人都需要朋友,多一份宽恕,便能令我们多一位朋友。  美国前总统林肯幼年曾在一家杂货店打工。一次因为顾客的钱被前一位顾客拿走,顾客与林肯发生争执。杂货店的老板为此开除了林肯,老板说:“我必须开除你,因为你令顾客对我们店的服务不满意,那么我们将失去许多生意,我们应该学会宽恕顾客的错误,顾客就是我们的上帝。”在许多年后,林肯当上了总统。做了总统后的林肯说,“我应该感谢杂货店的老板,是他让我明白了宽恕是多么的重要。”  学会宽恕别人,就是学会善待自己。仇恨只能永远让我们的心灵生活在黑暗之中;而宽恕,却能让我们的心灵获得自由,获得解放。宽恕别人,可以让生活更轻松愉快。宽恕别人,可以让我们有更多的朋友。  宽恕别人,就是解放自己,还心灵一份纯静。  点评:  这是一篇议论写法的话题作文。文章先由两段由头引出“心灵应选择宽恕”这样一个话题。第一段是比喻性的由头,饶有诗趣,耐人寻味。第二段是以触动读者心灵的典型事例作由头,令人触目惊心,难以平静。  接着,文章以三部分论证了“心灵应选择宽恕”的理由。作者没有脱离“心灵的选择”去论述宽恕的必要性、重要性等等,而是紧紧围绕着“选择”,反反复复地说出“选择宽恕”的好处,和“选择仇恨”的恶果。通过一次次的对比论证,让人接受“宽恕”的心灵选择,而抛弃“仇恨”的心态。  全文道理虽说得不算十分深刻,但亦情亦理,贴心顺耳,如涓涓细流,荡涤胸襟,净化心灵。(陈妙云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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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文

随感录59

我前回已经说过“什么主义都与中国无干”的话了;今天忽然又有些意见,便再写在下面:我想,我们中国本不是发生新主义的地方,也没有容纳新主义的处所,即使偶然有些外来思想,也立刻变了颜色,而且许多论者反要以此自豪。我们只要留心译本上的序跋,以及各样对于外国事情的批评议论,便能发见我们和别人的思想中间,的确还隔着几重铁壁。他们是说家庭问题的,我们却以为他鼓吹打仗;他们是写社会缺点的,我们却说他讲笑话;他们以为好的,我们说来却是坏的。若再留心看看别国的国民性格,国民文学,再翻一本文人的评传,便更能明白别国著作里写出的性情,作者的思想,几乎全不是中国所有。所以不会了解,不会同情,不会感应;甚至彼我间的是非爱憎,也免不了得到一个相反的结果。 新主义宣传者是放火人么,也须别人有精神的燃料,才会着火;是弹琴人么,别人的心上也须有弦索,才会出声;是发声器么,别人也必须是发声器,才会共鸣。中国人都有些不很像,所以不会相干。 几位读者怕要生气,说,“中国时常有将性命去殉他主义的人,中华民国以来,也因为主义上死了多少烈士,你何以一笔抹杀?吓!”这话也是真的。我们从旧的外来思想说罢,六朝的确有许多焚身的和尚〔2〕,唐朝也有过砍下臂膊布施无赖的和尚〔3〕;从新的说罢,自然也有过几个人的。然而与中国历史,仍不相干。因为历史结帐,不能像数学一般精密,写下许多小数,却只能学粗人算帐的四舍五入法门,记一笔整数。 中国历史的整数里面,实在没有什么思想主义在内。这整数只是两种物质,——是刀与火,“来了”便是他的总名。 火从北来便逃向南,刀从前来便退向后,一大堆流水帐簿,只有这一个模型。倘嫌“来了”的名称不很庄严,“刀与火”也触目,我们也可以别想花样,奉献一个谥法,称作“圣武”〔4〕便好看了。 古时候,秦始皇帝〔5〕很阔气,刘邦和项羽都看见了;邦说,“嗟乎!大丈夫当如此也!”羽说,“彼可取而代也!”〔6〕羽要“取”什么呢?便是取邦所说的“如此”。“如此”的程度,虽有不同,可是谁也想取;被取的是“彼”,取的是“丈夫”。所有“彼”与“丈夫”的心中,便都是这“圣武”的产生所,受纳所。 何谓“如此”?说起来话长;简单地说,便只是纯粹兽性方面的欲望的满足——威福,子女,玉帛,——罢了。然而在一切大小丈夫,却要算最高理想(?)了。我怕现在的人,还被这理想支配着。 大丈夫“如此”之后,欲望没有衰,身体却疲敝了;而且觉得暗中有一个黑影——死——到了身边了。于是无法,只好求神仙。这在中国,也要算最高理想了。我怕现在的人,也还被这理想支配着。 求了一通神仙,终于没有见,忽然有些疑惑了。于是要造坟,来保存死尸,想用自己的尸体,永远占据着一块地面。这在中国,也要算一种没奈何的最高理想了。我怕现在的人,也还被这理想支配着。 现在的外来思想,无论如何,总不免有些自由平等的气息,互助共存的气息,在我们这单有“我”,单想“取彼”,单要由我喝尽了一切空间时间的酒的思想界上,实没有插足的余地。 因此,只须防那“来了”便够了。看看别国,抗拒这“来了”的便是有主义的人民。他们因为所信的主义,牺牲了别的一切,用骨肉碰钝了锋刃,血液浇灭了烟焰。在刀光火色衰微中,看出一种薄明的天色,便是新世纪的曙光。 曙光在头上,不抬起头,便永远只能看见物质的闪光。KK 〔1〕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九年五月《新青年》第六卷第五号,署名唐俟。 〔2〕六朝焚身的和尚,据梁朝慧皎《高僧传》卷十二《忘身》第六记载:有宋蒲坂释法羽“……服香油,以布缠体,诵《舍身品》竟,以火自僚”。此外该书记载焚身的和尚还有慧绍、僧瑜、慧益、僧庆、法光、昙弘等多人。 〔3〕唐朝砍下臂膊布施的和尚,据唐代道宣《续高僧传》卷三十九《普圆传》记载:“……有恶人从圆乞头,将斩与之,又不肯取。又复乞眼,即欲剜施。便从索手,遂以绳系腕著树,齐肘斩而与之。”〔4〕“圣武”原为对皇朝武功的颂词。这里含讽刺意味。〔5〕秦始皇帝(前259—前210)姓嬴名政,战国时秦国的国君,于公元前二二一年建立了我国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。〔6〕刘邦(前247—前195)字季,沛(今江苏沛县)人,秦末农民起义领袖之一。于秦二世元年(前209)起兵反秦,在亡秦灭楚后建立了西汉王朝。庙号高祖。据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载:“高祖常繇(徭)咸阳,纵观,观秦皇帝,喟然太息曰:‘嗟乎,大丈夫当如此也!’”项羽(前232—前202),名籍,下相(今江苏宿县)人,秦末农民起义领袖之一。于秦二世元年起兵反秦,秦亡后自立为西楚霸王。公元前二○二年为刘邦所败。据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载:“秦始皇帝游会稽,渡浙江,梁与籍俱观。籍曰:‘彼可取而代也。’” #p#副标题#e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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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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