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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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在《坟》后面

在听到我的杂文已经印成一半的消息的时候,我曾经写了几行题记,寄往北京去。当时想到便写,写完便寄,到现在还不满二十天,早已记不清说了些什么了。今夜周围是这么寂静,屋后面的山脚下腾起野烧的微光;南普陀寺⑴还在做牵丝傀儡戏,时时传来锣鼓声,每一间隔中,就更加显得寂静。电灯自然是辉煌着,但不知怎地忽有淡淡的哀愁来袭击我的心,我似乎有些后悔印行我的杂文了。我很奇怪我的后悔;这在我是不大遇到的,到如今,我还没有深知道所谓悔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。但这心情也随即逝去,杂文当然仍在印行,只为想驱逐自己目下的哀愁,我还要说几句话。 记得先已说过:这不过是我的生活中的一点陈迹。如果我的过往,也可以算作生活,那么,也就可以说,我也曾工作过了。但我并无喷泉一般的思想,伟大华美的文章,既没有主义要宣传,也不想发起一种什么运动。不过我曾经尝得,失望无论大小,是一种苦味,所以几年以来,有人希望我动动笔的,只要意见不很相反,我的力量能够支撑,就总要勉力写几句东西,给来者一些极微末的欢喜。人生多苦辛,而人们有时却极容易得到安慰,又何必惜一点笔墨,给多尝些孤独的悲哀呢?于是除小说杂感之外,逐渐又有了长长短短的杂文十多篇。其间自然也有为卖钱而作的。这回就都混在一处。我的生命的一部分,就这样地用去了,也就是做了这样的工作。然而我至今终于不明白我一向是在做什么。比方作土工的罢,做着做着,而不明白是在筑台呢还在掘坑。所知道的是即使是筑台,也无非要将自己从那上面跌下来或者显示老死;倘是掘坑,那就当然不过是埋掉自己。总之:逝去,逝去,一切一切,和光阴一同早逝去,在逝去,要逝去了。--不过如此,但也为我所十分甘愿的。 然而这大约也不过是一句话。当呼吸还在时,只要是自己的,我有时却也喜欢将陈迹收存起来,明知不值一文,总不能绝无眷恋,集杂文而名之曰《坟》,究竟还是一种取巧的掩饰。刘伶⑵喝得酒气熏天,使人荷锸跟在后面,道:死便埋我。虽然自以为放达,其实是只能骗骗极端老实人的。 所以这书的印行,在自己就是这么一回事。至于对别人,记得在先也已说过,还有愿使偏爱我的文字的主顾得到一点喜欢;憎恶我的文字的东西得到一点呕吐,--我自己知道,我并不大度,那些东西因我的文字而呕吐,我也很高兴的。别的就什么意思也没有了。倘若硬要说出好处来,那么,其中所介绍的几个诗人的事,或者还不妨一看;最末的论“费厄泼赖”这一篇,也许可供参考罢,因为这虽然不是我的血所写,却是见了我的同辈和比我年幼的青年们的血而写的。 偏爱我的作品的读者,有时批评说,我的文字是说真话的。这其实是过誉,那原因就因为他偏爱。我自然不想太欺骗人,但也未尝将心里的话照样说尽,大约只要看得可以交卷就算完。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,然而更多的是更无情面地解剖我自己,发表一点,酷爱温暖的人物已经觉得冷酷了,如果全露出我的血肉来,末路正不知要到怎样。我有时也想就此驱除旁人,到那时还不唾弃我的,即使是枭蛇鬼怪,也是我的朋友,这才真是我的朋友。倘使并这个也没有,则就是我一个人也行。但现在我并不。因为,我还没有这样勇敢,那原因就是我还想生活,在这社会里。还有一种小缘故,先前也曾屡次声明,就是偏要使所谓正人君子也者之流多不舒服几天,所以自己便特地留几片铁甲在身上,站着,给他们的世界上多有一点缺陷,到我自己厌倦了,要脱掉了的时候为止。 倘说为别人引路,那就更不容易了,因为连我自己还不明白应当怎么走。中国大概很有些青年的“前辈”和“导师”罢,但那不是我,我也不相信他们。我只很确切地知道一个终点,就是:坟。然而这是大家都知道的,无须谁指引。问题是在从此到那的道路。那当然不只一条,我可正不知那一条好,虽然至今有时也还在寻求。在寻求中,我就怕我未熟的果实偏偏毒死了偏爱我的果实的人,而憎恨我的东西如所谓正人君子也者偏偏都矍铄,所以我说话常不免含胡,中止,心里想:对于偏爱我的读者的赠献,或者最好倒不如是一个“无所有”。我的译著的印本,最初,印一次是一千,后来加五百,近时是二千至四千,每一增加,我自然是愿意的,因为能赚钱,但也伴着哀愁,怕于读者有害,因此作文就时常更谨慎,更踌躇。有人以为我信笔写来,直抒胸臆,其实是不尽然的,我的顾忌并不少。我自己早知道毕竟不是什么战士了,而且也不能算前驱,就有这么多的顾忌和回忆。还记得三四年前,有一个学生来买我的书,从衣袋里掏出钱来放在我手里,那钱上还带着体温。这体温便烙印了我的心,至今要写文字时,还常使我怕毒害了这类的青年,迟疑不敢下笔。我毫无顾忌地说话的日子,恐怕要未必有了罢。但也偶尔想,其实倒还是毫无顾忌地说话,对得起这样的青年。但至今也还没有决心这样做。 今天所要说的话也不过是这些,然而比较的却可以算得真实。此外,还有一点余文。 记得初提倡白话的时候,是得到各方面剧烈的攻击的。后来白话渐渐通行了,势不可遏,有些人便一转而引为自己之功,美其名曰“新文化运动”。又有些人便#p#副标题#e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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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迅

第二十七篇 清之侠义小说及公案

明季以来,世目《三国》《水浒》《西游》《金瓶梅》为“四大奇书”〔1〕,居说部上首,比清乾隆中,《红楼梦》盛行,遂夺《三国》之席,而尤见称于文人。惟细民所嗜,则仍在《三国》《水浒》。时势屡更,人情日异于昔,久亦稍厌,渐生别流,虽故发源于前数书,而精神或至正反,大旨在揄扬勇侠,赞美粗豪,然又必不背于忠义。其所以然者,即一缘文人或有憾于《红楼》,其代表为《儿女英雄传》;一缘民心已不通于《水浒》,其代表为《三侠五义》。 《儿女英雄传评话》本五十三回,今残存四十回,题“燕北闲人著”。马从善序〔2〕云出文康手,盖定稿于道光中。文康,费莫氏,字铁仙,满洲镶红旗人,大学士勒保〔3〕次孙也,“以资为理藩院郎中,出为郡守,洊擢观察,丁忧旋里,特起为驻藏大臣,以疾不果行,卒于家。”家本贵盛,而诸子不肖,遂中落且至困惫。文康晚年块处一室,笔墨仅存,因著此书以自遣。升降盛衰,俱所亲历,“故于世运之变迁,人情之反复,三致意焉。”(并序语)荣华已落,怆然有怀,命笔留辞,其情况盖与曹雪芹颇类。惟彼为写实,为自叙,此为理想,为叙他,加以经历复殊,而成就遂迥异矣。书首有雍正甲寅观鉴我斋序,谓为“格致之书”,反《西游》等之“怪力乱神”而正之; 〔4〕次乾隆甲寅东海吾了翁识,谓得于春明市上,不知作者何人,研读数四,“更于没字处求之”〔5〕,始知言皆有物,因补其阙失,弁以数言云云:皆作者假托。开篇则谓“这部评话……初名《金玉缘》;因所传的是首善京都一桩公案,又名《日下新书》。篇中立旨立言,虽然无当于文,却还一洗秽语淫词,不乖于正,因又名《正法眼藏五十三参》,初非释家言也。后来东海吾了翁重订,题曰《儿女英雄传评话》。 ……”(首回)多立异名,摇曳见态,亦仍为《红楼梦》家数也。 所谓“京都一桩公案”者,为有侠女曰何玉凤,本出名门,而智慧骁勇绝世,其父先为人所害,因奉母避居山林,欲伺间报仇。其怨家曰纪献唐,有大勋劳于国,势甚盛。何玉凤急切不得当,变姓名曰十三妹,往来市井间,颇拓弛玩世; 偶于旅次见孝子安骥困厄,救之,以是相识,后渐稔。已而纪献唐为朝廷所诛,何虽未手刃其仇而父仇则已报,欲出家,然卒为劝沮者所动,嫁安骥。骥又有妻曰张金凤,亦尝为玉凤所拯,乃相睦如姊妹,后各有孕,故此书初名《金玉缘》。 书中人物亦常取同时人为蓝本;或取前人,如纪献唐,蒋瑞藻(《小说考证》八)云,“吾之意,以为纪者,年也;献者,《曲礼》云,‘犬名羹献’;唐为帝尧年号:合之则年羹尧也。……其事迹与本传所记悉合。”安骥殆以自寓,或者有慨于子而反写之。十三妹未详,当纯出作者意造,缘欲使英雄儿女之概,备于一身,遂致性格失常,言动绝异,矫揉之态,触目皆是矣。如叙安骥初遇何于旅舍,虑其入室,呼人抬石杜门,众不能动,而何反为之运以入,即其例也: ……那女子又说道,“弄这块石头,何至于闹的这等马仰人翻的呀?”张三手里拿着镢头,看了一眼,接口说,“怎么‘马仰人翻’呢?瞧这家伙,不这么弄,问得动他吗?打谅顽儿呢。”那女子走到跟前,把那块石头端相了端相,……约莫也有个二百四五十斤重,原是一个碾粮食的碌碡;上面靠边,却有个凿通了的关眼儿。……他先挽了挽袖子,……把那石头撂倒在平地上,用右手推着一转,找着那个关眼儿,伸进两个指头去勾住了,往上只一悠,就把那二百多斤的石头碌碡,单撒手儿提了起来。向着张三李四说道,“你们两个也别闲着,把这石头上的土给我拂落净了。”两个屁滚尿流,答应了一声,连忙用手拂落了一阵,说,“得了。”那女子才回过头来,满面含春的向安公子道,“尊客,这石头放在那里?”安公子羞得面红过耳,眼观鼻鼻观心的答应了一声,说,“有劳,就放在屋里罢。”那女子听了,便一手提着石头,款动一双小脚儿,上了台阶儿,那只手撩起了布帘,跨进门去,轻轻的把那块石头放在屋里南墙根儿底下;回转头来,气不喘,面不红,心不跳。众人伸头探脑的向屋里看了,无不咤异。……(第四回) 结末言安骥以探花及第,复由国子监祭酒简放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,未赴,又“改为学政,陛辞后即行赴任,办了些疑难大案,政声载道,位极人臣,不能尽述”。因此复有人作续书三十二回,文意并拙,且未完,云有二续,序题“不计年月无名氏”〔6〕盖光绪二十年顷北京书估之所造也。 《三侠五义》出于光绪五年(一八七九),原名《忠烈侠义传》,百二十回,首署“石玉昆〔7〕述”,而序则云问竹主人原藏,入迷道人编订,皆不详为何如人。凡此流著作,虽意在叙勇侠之士,游行村市,安良除暴,为国立功,而必以一名臣大吏为中枢,以总领一切豪俊,其在《三侠五义》者曰包拯。拯字希仁,以进士官至礼部侍郎,其间尝除天章阁待制,又除龙图阁学土,权知开封府,立朝刚毅,关节不到,世人比之阎罗,有传在《宋史》(三百十六)。而民间所传,则行事率怪异,元人杂剧中已有包公“断立太后”及“审乌盆鬼”〔8〕诸异说;明人又作短书十卷曰《龙图公案》〔9〕,亦名《包公#p#副标题#e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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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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